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资讯详情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鄂办发〔2021〕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40号)、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工具包”等有关规定和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其他关于成果转化奖励相关规定,经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专利成果转让成功的研发团队奖励。现将转让专利及奖励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转让专利内容
利用中心于2023年12月成功转让3个专利,实际到账金额共计15.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1 |
一种石英砂等离子体气固反应提纯装置及提纯方法 |
发明专利 |
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 (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
ZL202211476769.1 |
2 |
一种石英砂等离子体气固反应提纯装置 |
实用新型 |
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 (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
ZL202223115876.X |
3 |
粉状物料超声波清洗烘干装置 |
实用新型 |
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 (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
ZL201921789455 |
二、奖励分配方案
根据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规章制度汇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给予该专利研发团队所得实际转让费70%的现金奖励即10.5万元。专利成果研发团队根据在专利设计、编写、申报及转让过程中所作贡献大小,决定如下分配方案:
姓名 |
奖励金额/元 |
胡修权 |
40000.00 |
尤大海 |
10000.00 |
张 立 |
20000.00 |
张 晋 |
20000.00 |
张朝宏 |
8000.00 |
李国栋 |
5000.00 |
陈 梁 |
2000.00 |
合 计 |
105000.00 |
三、公示期
公示期5天,自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所科办或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17-6902314或0717-6902317
来信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一路15号
湖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2024年12月13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 --省直部门网站--
- --行业网站--
Copyright 2010-2013 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版权所有 鄂公网安备 42050302000208号 鄂ICP备16019071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宜昌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胜利一路15号 联系电话:0717-6902316 邮箱:znyjd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