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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 分类:履职尽责
  • 来源: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13-08-30 15:49

【概要描述】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宜昌高新区:201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起步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概要描述】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宜昌高新区:201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起步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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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8-3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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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宜昌高新区:
  201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起步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全面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为主题,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昂扬一流的精神状态,树立一流的工作标准,保持一流的工作作风,争创一流的工作成效,努力推进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竞进提质、强劲开局”这个总要求,以“领会精神实质、牢记职责使命、把握历史机遇、再创发展佳绩”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巩固深化“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动员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提升精神区位,构筑精神高地,创造优异成绩,加快推进宜昌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奋力实现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良好开局,为加快“五个湖北”建设、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化学习增信念。通过深化学习、领会实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实现宏伟目标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高度信赖、无比信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转变作风树形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在全市上下形成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良好风尚。
  ——服务群众惠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动员各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优化功能强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基层党建工作五年规划,巩固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果,进一步优化组织功能,增强组织活力,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再创佳绩促跨越。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着力推进竞进提质、强劲开局,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努力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新宜昌。
  三、主要内容
  “学创”活动是落实中央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重要载体和率先行动。“学创”活动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等为主要内容,把“为民务实清廉”贯穿活动始终和工作各个方面,突出以下四个方面重点:
  1、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精神实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凝聚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举办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专题培训班,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现代产业体系、城乡统筹、人才强市、文化旅游等重点专题,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轮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激情跨越,以特大的决心、特大的气魄、特大的干劲,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认真贯彻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抓好《创新城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等7个重大专题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加快宜昌新区建设,强力推进千亿产业倍增、新兴产业突破、现代农业“百千万”三大工程,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创新,着力增进民生幸福,推进各县市区不断赶超进位,实现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一年见成效、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实现宜昌在同等城市中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领先全省、领先中部地区、领先长江沿岸。(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
  2、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十八大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提前准备、率先行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开展“百千万”下基层活动,即百名县级干部联百镇、千名“第一书记”驻千村、万名党员进万户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干部牢记根本宗旨。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不实、为政不廉等问题。突出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针对各部门、各层次党员干部实际,提出相应措施和要求。突出群众满意这个标准,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
  3、开展“三抓一促”活动。认真总结2012年全市“三抓一促”活动取得的经验,在各级机关中继续开展以“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三抓一促”活动。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和群众满意机关争创活动,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强化能力席位意识。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转变作风的有关规定,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深化完善“一本三化”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优化发展环境,真正把宜昌建成中西部地区投资者最向往、最受尊重、感觉最好的城市。(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市直相关单位)
  4、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果,深化“五个基本”建设,扎实开展基层“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整体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按照“选优、训强、管好、激活”的思路,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功能,深入推进“网上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深化选派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帮你”工作室、“我为群众(职工)办件事”、“志.能”激发关爱工程、“阳光家园”等服务载体,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
  四、活动步骤
  “学创”活动从2013年2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中旬至3月初)
  全省“学创”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委召开“学创”活动动员会,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召开市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各项活动牵头单位会同责任单位制定活动子方案,并报“学创”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在市内各大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推进实施(3月初至11月底)
  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宜昌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市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深化“五型”机关和群众满意机关创建。以贯彻落实省市基层党建工作规划为重点,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三)总结提升(12月)
  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委成立“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全市“学创”活动的整体谋划、工作推动、组织协调、典型宣传和检查督办。构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活动分工研究制定专项活动方案,保证活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学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都要成立“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
  (二)统筹结合,精心安排。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学创”活动与推进和服务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统筹文章。要紧密联系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富有特色的“学创”活动,形成党群共创的新局面。
  (三)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级党委(党组)在坚持主题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要针对不同地方、不同行业、不同层面的单位和对象,分别提出活动的具体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充分运用近年来主题实践活动经验,加大督导力度。要把“学创”活动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市直部门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作为各级党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树立典型,营造氛围。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重视培育和树立基层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作用,广泛应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活动动态、推介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中共宜昌市委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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