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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方案

  • 分类:党风廉政建设
  • 来源: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13-09-05 00:00

【概要描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腐败力度,积极推进和完善我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纪委《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关于做好省直单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湖北省科技厅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方案

【概要描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腐败力度,积极推进和完善我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纪委《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关于做好省直单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湖北省科技厅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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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13-09-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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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腐败力度,积极推进和完善我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纪委《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关于做好省直单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湖北省科技厅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推进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我所行政管理权力运行安全,科研、课题、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综合科研大楼基建工程运行安全,生产经营安全及各类工作经费使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为推动行政、科研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至2010年年底,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所属各部门、各实体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关键岗位为重点,以清权查险为基础,以监督防范为核心,以预警防控为关键,以审查考核追责为保障,有针对性地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初步形成覆盖各部门、各实体相关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管理工作网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内部防范与外部监控相结合、事前防范与预警处置相结合、专防专控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与各部门、各实体具体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一)突出谁主管谁负责。建立谁负责,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将干部职工自我防控与部门实体内部防控和所综合防控相结合,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实体实际抓,一级抓一级,形成分级分类负责的防控体系。
  (二)突出防控预警重点。在全面排查、普遍防控的基础上,把领导岗位及领导干部,包括行使人、财、物管理和科研课题、工程项目管理及项目实施等重要岗位和岗位工作人员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加强对上述岗位和人员的管理。
  (三)突出针对性、时效性。认真分析廉政风险发生的原因,区别思想道德因素、制度设计缺陷、权利配置问题等不同情况和岗位的不同要求,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入手,采取有针对性、差异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提早预警和妥善处置。
  (四)突出制度建设。以正确行使权利为核心,切实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加强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与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有机结合,把风险防控体现到行政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之中。
  四、方法步骤
  我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分为学习动员、统一思想、统一认识;风险排查、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完善机制制度、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统一认识阶段(10月中旬前)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所党委书记、所长徐柏安任组长,其它各位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实体负责人及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杨世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
  制定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具体方案,明确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3、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实体负责人及支部书记的专题学习活动,各部门、实体和各支部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题学习。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理解和掌握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基本理念、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党员干部做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风险意思。
  (二)风险排查,制定预警防控措施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
  1、排查收集腐败信息。各部门、实体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部位和环节作为腐败风险信息排查收集的重点。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相关职工群众会,以开展问卷调查、访问服务对象、专项调研检查、效能监察等工作方式,进行腐败风险信息日常排查收集工作。
  2、查找腐败风险点。各部门、实体根据“三定方案”,梳理行政管理方面的事项和业务工作主要流程,制定主要职能工作相应流程图,明确具体运行环节和各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开展腐败风险点的排查。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分岗位、分部门、实体、分层次,以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征求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等形式,对可能滋生腐败的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等方方面进行自查,填写《腐败风险排查表》,评估险等级,制定预警防范措施,建立防控档案。
  一查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贪图享受、漠视群众、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我行我素等。查找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能力、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二查岗位职责风险。岗位职责风险的重点表现是管人、管财、管项目等重要岗位相关人员,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和规定,独断专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制度要求,失职渎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提供虚假成果报告等。
  三查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忽视制度建设,造成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未能根据科技工作发展、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形式需要和工作实践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及时修改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地常规化工作制度及措施;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等因素,造成制度不能认真贯彻执行或落实不到位,使工作发生疏漏,造成不应有损失和影响等。
  3、确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大小、腐败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程度等情况,由高到低将腐败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把直接行使重要行政决策、行政许可、项目签定、管理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权利的部门及岗位,以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确定为一级腐败风险;把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项目实施、物资采购等较重要权力的部门及岗位,以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确定为二级腐败风险;把具有行政许可、计划项目管理、人、财、物具体管理权的岗位及人员,以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确定为三级腐败风险。
  4、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各部门、实体围绕排查确定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提出并制定防控措施,包括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三阶段预警防控措施,并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防空预警措施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防范思想道德风险:要着力抓好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经常性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性、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洁从政法律法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了解所处岗位的行为规范和腐败风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腐败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腐败风险防控能力,规范日常行为和准则。
  二是防范岗位职责风险: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权限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及考核办法、标准,科学配置权力,加强流程控制,做到权责明确,特别是明确不履行职责将要承担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是防范制度机制风险: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制度,堵塞制度和监控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
  5、建立风险点目录。各部门、实体在排查的腐败风险点、制定的防范预警措施以及填写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后,经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适时以不同方式予以公示,在此基础上,正式登记建立中南所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并上报厅机关党委、厅监察室备案,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印制成册,予以公开,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完善机制制度,检查分析总结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一是建立完善预警处置制度。各部门、实体要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对党员干部发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情形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部门、实体发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情形的,要对部门、实体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新发现的腐败风险,责成有关部门、实体和个人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具体要建立落实以下“三项制度”:
  1、建立预警处置结果报告制度。有关部门、实体和个人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腐败风险成因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和根源,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告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时间不超过15天。
  2、建立腐败风险预警处置督查制度。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腐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实体及时督导和检查。对高风险部门和岗位的腐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抽查一次。
  3、建立预警处置情况通报制度。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实施预警处置的重要个案和综合情况,要及时向所党委和厅党组、厅监察室报告,并在全所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是监督检查,分析总结。各部门、实体要注意在工作中全面检验风险点的查找是否准确全面,风险等级划分是否科学严密,防范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及时检查预警控制机制运转是否协调顺畅,并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逐步形成行之有效、具有部门实体特色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要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年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炼,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和加强,及时完成各类资料整理和活动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实体、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推进工作。各部门、实体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本部门、实体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对实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措施不力,致使部门、实体及所属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部门、实体要在制定好本部门实体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切实突出重点,把握进度,特别是要在找准、找实、找全风险点和健全完善防范措施上下功夫,把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三)统筹结合,注重实效。各部门、实体要坚持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坚持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设与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相结合,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要结合实际工作变化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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