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再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我所精神文明建设喜结硕果,被中共宜昌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2013-2014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所连续4届获得此项荣誉,也是全所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之以恒开展好精神文明创建,打造品牌,创出特色,为全面推进我所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文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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